()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
A、责任人有教育违法行为是其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 B、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C、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故意 D、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A、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B、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D、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