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A、甲在丙银行存有定期存款20万元,存款到期已满21年,甲一直未请求丙还本付息 B、甲对丙享有20万元价款债权(未过诉讼过时效),甲一直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但甲常常登门请求丙返还 C、甲对雇主丙享有请求支付20万元工资的债权(未过诉讼过时效),甲一直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 D、甲基于合同对丙享有20万元金钱债权(未过诉讼过时效),但甲、丙的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
A、丙、丁的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2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丙、丁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是40万元的债权
A、乙公司无权要求正和公司再清偿30万元 B、所余30万元只能由一鸣公司来予以清偿,正和公司没有义务清偿 C、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对4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正和公司在清偿10万元之后,仍有义务清偿剩余债务 D、正和公司与一鸣公司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担对乙公司的债务,因此,乙公司无权再要求正和公司再清偿30万元
A、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A、甲与丙的合同系以自然债权为转让对象,合同无效 B、甲对丙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C、如果丙在签订合同之前,知道甲的债权已经过诉讼时效,则甲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D、丙请求乙履行债务,乙可以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