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首次明确了督察机构可以对下列()警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的规定。
A、出入境
B、边防
C、消防
D、警卫
A、出入境
B、边防
C、消防
D、警卫
A、准确理解、全面把握督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B、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察体制、加大督察力度的新规定。 C、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进一步规范现场督察程序的新规定。 D、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对督察措施期限及其救济程序、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作出的新规定。
A、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B、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C、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D、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机关的人民警察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A、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并领导下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B、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C、负责审批下级公安机关关于本地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 D、组织、实施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