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航道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
B、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
C、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
D、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
A、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
B、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
C、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
D、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
A、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 B、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 C、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 D、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D、不依法履行现场监督的行为 E、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