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日期为()。
A、2004年1月1日
B、2010年12月8日
C、2010年12月20日
D、2011年1月1日
A、2004年1月1日
B、2010年12月8日
C、2010年12月20日
D、2011年1月1日
A、A.正式职工 B、B.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C、C.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A、正式职工 B、各类企业全部职工 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D、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A、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B、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C、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D、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A、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B、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C、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D、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