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举产生。
A、下一级的人民代表
B、同一级的人民代表
C、同一级的人大常委会
D、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
A、下一级的人民代表
B、同一级的人民代表
C、同一级的人大常委会
D、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
A、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 B、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 C、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 D、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
A、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及投递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市(县)局及投递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市、县局 D、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县局及投递局
A、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及投递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局、市(县)局及投递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市(县)局及收寄局 D、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市(县)局及投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