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申请核准的挂牌公司在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后,拟终止股票发行并申请撤回股票发行备案文件。不需要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文件。
A、审议终止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B、审议终止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C、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公司申请
D、律师出具的终止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A、审议终止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B、审议终止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C、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公司申请
D、律师出具的终止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A、终止股票发行事项需经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B、发行人应与全部认购人就终止发行和退款事宜协商一致 C、股票发行备案文件一经接收,未经全国股转系统同意,不得撤回或替换 D、挂牌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5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报送股票发行终止申请
A、挂牌公司应在董事会召开5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通知 B、挂牌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后2个转让日内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认购公告 C、挂牌公司应在验资后10个转让日内提交备案材料 D、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应当在2个转让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A、挂牌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自愿限售 B、申请办理自愿限售的,需提交由挂牌公司和全体董事共同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并提交主办券商出具的审查意见 C、若股票发行有自愿限售安排的,自愿限售申请材料需与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一同提交 D、自愿限售股份到期后需要解除限售的,参照法定解除限售的申请程序办理
A、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转让日内发布认购公告 B、应在验资完成后10个转让日内报证监会核准 C、证监会核准后可以直接发行,无需再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备案 D、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A、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应当在验资完成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股票发行备案文件 B、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在验资完成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股票登记申请文件 C、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申请核准 D、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申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