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B、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A、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B、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B、破产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决议事项均享有表决权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D、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若不能获得通过,应由人民法院裁定
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B、债权人会议的主席和副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C、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D、人民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A、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