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三人对一架钢琴为共同共有,甲欲将该钢琴卖与丁,下列各项中,甲的卖出行为有效的是()。
A、只要乙、丙中有二人同意即可
B、乙、丙均同意
C、无论乙、丙是否同意,丁认为该钢琴为甲的个人财产.并向甲支付了合理价款
D、乙、丙知道甲出卖钢琴的行为而未提出异议
A、只要乙、丙中有二人同意即可
B、乙、丙均同意
C、无论乙、丙是否同意,丁认为该钢琴为甲的个人财产.并向甲支付了合理价款
D、乙、丙知道甲出卖钢琴的行为而未提出异议
A、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甲可以丙为被告起诉,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甲可以乙与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与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16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16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彻底冲毁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