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元。
A、1000
B、2000
C、5000
D、10000
A、1000
B、2000
C、5000
D、10000
A、A.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 B、B.有资金余额但超过有效期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C、C.记名预付卡不得设置有效期 D、D.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可设置为2年
A、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B、一次性充值金额2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C、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D、个人购买记名预付卡,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A、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票 B、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C、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可以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附加条件 D、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可以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票据
A、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 B、不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C、单位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5000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D、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A、单位或个人购买预付卡,一律应当采用实名制 B、个人可以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C、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不得使用现金 D、代理他人购买预付卡的,发卡机构应当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