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船舶买卖时,买家应注意船舶检验书是否过期或者剩余有效期的长短。一般来说,船龄在12年以上的船舶进坞检验的间隔时间一般为()年。
A、2
B、2.5
C、3
D、3.5
A、2
B、2.5
C、3
D、3.5
A、船舶的稳性计算书业经原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并且申请的船舶,其用途和航区不变,或改为较安全的用途和航区,经查核船舶的稳性没有进行过不利稳性的改变,该稳性计算书应予以认可。 B、审核稳性资料应注意船舶重心高度的确定要与现有船舶实际(或有效的倾斜试验报告/空船重量检验报告)相符,进水角位置应与船舶实际相符。 C、 审核破损稳性资料时应注意船舶水密分隔的完整性及其水密装置的有效性。 D、审核强度计算时,应注意船舶结构构件的实际状况且腐蚀量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A、无论何种情况下,船东或船舶经营人都应至少在检验前24小时将营运检验申请书面通知船舶检验机构; B、如船舶修理结合定期检验进行,可不向船舶检验机构递交附加检验申请; C、船舶定期检验应向船籍港所在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 D、船舶发生机损和海损时,船东应立即通知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并在船籍港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A、 船舶载重线项目的年度检验和换证检验应确认对决定干舷有影响的结构、设备和布置没有变化; B、 船舶载重线项目的年度检验和换证检验应确认提供给船长的业经批准的稳性计算书和/或装载手册等资料符合船舶证书所载的用途和航区; C、 船舶载重线项目的年度检验和换证检验应确认船舶载重线标志与船舶载重线证书(或免除证书,如适用时)相符; D、 船舶载重线项目的年度检验和换证检验与船体及设备检验可分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