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省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上报税务总局。
A、5
B、10
C、15
D、30
A、5
B、10
C、15
D、30
A、A.需报送《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表》3份及电子版 B、B.省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同时通知省以下主管税务机关 C、C.省税务机关收到反馈5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结果 D、D.国家税务总局于20个工作日内处理
A、A.省税务机关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B、B.省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同时通知省以下主管税务机关 C、C.省税务机关收到反馈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结果 D、D.提供网上预申请服务及进度查询
A、应层报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处理,并说明协商情况 B、应层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处理,并说明协商情况 C、应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处理,并说明协商情况 D、应共同协商处理,并层报共同上级税务机关说明情况
A、《〈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3份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同时提交其在中国境内实际停留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D、申请年度在中国境内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境内未交税,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