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A、A.3个月
B、B.6个月
C、C.12个月
D、D.18个月
A、A.3个月
B、B.6个月
C、C.12个月
D、D.18个月
A、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3个月 B、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 C、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 D、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 E、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3个月
A、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原可以享有优先权 B、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C、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D、申请人自外观设计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A、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要求外国优先权 B、自外观设计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要求本国优先权 C、要求外观设计的外国优先权,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应向专利局提交优先文本 D、要求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的,优先权文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自行制作
A、甲于2000年5月1日在法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4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B、乙于2000年7月1日在美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1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C、丙于2000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4月2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D、丁于2000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9月2日又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A、甲于2000年5月1日在法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4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B、乙于2000年7月1日在美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1月1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C、丙于2000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4月2日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D、丁于2000年5月1日在中国第一次就自己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在2001年9月2日又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
A、外国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要求外国优先权的期限由外国首次在先申请日的申请至12个月内 B、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期限是由在中国的首次在先申请日至12个月内 C、申请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的期限,自外国首次在先申请日至6个月内 D、申请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期限,自中国首次在先申请日至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