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告人王川,男,25岁,某单位司机。 B、2000年2月7日深夜11点半左右,被告人王川潜入一居民室内对女主人欲行强奸,女主人大声呼救,并奋力反抗,致王川企图未逞。被告人王川在逃跑时,适遇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玉良从办公室加班后回家,李见王川鬼鬼祟祟急忙逃窜,遂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C、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强奸(未遂)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李玉良为审判长与本院二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川除对指控犯罪供认不讳外,还主动交代了半年前实施的抢劫罪,并表示愿意交出所抢劫的财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最后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川有期徒刑五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川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告知被告人王川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五日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王川于接到判决书后的第三天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状后,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由审判员李玉良为审判长,与两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过重新审理,在原认定事实完全不变的情况下,以强奸罪判处王川有期徒刑十年。并告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A、同意判处死缓、做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A、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定予以核准 B、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对被告人的量刑依法改判 C、认为原判量刑过轻的,对被告人的量刑依法改判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A、裁定对张某终止审理,维持一审法院对其他被告人的判决 B、裁定对全案终止审理,原审判决生效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D、宣布对张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