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的单价U可以表示为()。
A、U=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分摊费
B、U=(1+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分摊费B)×分摊系数β
C、U=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直接费A×(1+分摊系数β)
D、U=(1+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直接费A)×分摊系数β
A、U=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分摊费
B、U=(1+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分摊费B)×分摊系数β
C、U=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直接费A×(1+分摊系数β)
D、U=(1+本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量直接费A)×分摊系数β
A、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乘以概预算单价 B、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乘以实际单价 C、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乘以实际单价 D、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量乘以概预算单价
A、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若合同中没有类项目综合单价,招标方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 B、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调整的工程数量由发包人重新计算,作为结算依据 C、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其增加部分工程量单价一律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日调整综合单价
A、当分项工程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定额单价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时,可直接套用定额单价 B、当分项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品种与定额单价中规定材料不一致时,应该实际使用材料价格换算定额单价 C、当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条件与定额单价不一致而造成人工机械的数量增减时,应调价不换量 D、本*地区同一的定额单价表中没有与本项目分项工程相应的内容时,可套用邻近地区的单价估算表 E、当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定额不能换算和调整时,应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
A、综合单价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B、大多数情况下,措施费不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C、综合单价若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则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生成工程承发包价 D、综合单价若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则综合单价乘以各分项工程量汇总后再加间接费,生成工程承发包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