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办结时限为()。
A、即时办结
B、5个工作日
C、7个工作日
D、20个工作日
A、即时办结
B、5个工作日
C、7个工作日
D、20个工作日
A、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 B、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录入税务登记证件遗失信息 C、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D、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送税源管理部门
A、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挂失报告表》 B、应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名称公开,并且应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C、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在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D、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A、遗失损毁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B、需要报送《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C、需要报送县级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版面 D、损毁的税务证件(税务证件损毁时提供,收回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