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精神和麻醉药品应提供()卫生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A、市(州)
B、省(市)
C、海关县(市)
A、市(州)
B、省(市)
C、海关县(市)
A、A.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B.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C.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D.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E.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A、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运输证明 D、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发放的医疗使用证明
A、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B、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药品处方的; C、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D、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