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的时间规定是()。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A、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受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C、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D、行政复议机关必须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申请人邮寄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B、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C、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D、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即为受理
A、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申请人邮寄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B、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C、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D、对于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即为受理
A、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B、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C、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限期履行 D、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