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经()
A、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B、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C、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
D、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A、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B、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C、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
D、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A、应当由药学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B、应当经临床科室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C、应当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 D、应当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审核同意
A、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B、医疗机构制定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当向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C、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D、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不得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