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楚地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B、详细地描述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C、完整地公开对于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 D、记载、描述和公开到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程度
A、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B、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C、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D、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
A、A、对于化学产品发明,应当完整的公开该产品的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即使是结构首创的化合物,也应当至少记载一种用途 B、B、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用途和/或使用效果,则说明书中还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所述用途和/或达到预期效果的定性或者定量实验数据 C、C、对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者药物组合物,应当记载其具体医药用途或者药理作用,同时还应当记载其有效量及使用方法。说明书对有效量和使用方法或者制剂方法等应当记载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 D、D、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该效果
A、保护范围完全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B、保护范围完全以其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为准 C、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和发明创造的目的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D、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A、保护范围是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B、保护范围是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C、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 D、保护范围是权利要求书,但也要考虑说明书以及说明书附图所公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