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于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在某营业部工作期间,作为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该营业部客户徐某、张某、林某、顾某、王某、唐某、高某、冯某、朱某等人的委托,操作上述客户的证券账户买卖证券,获取违法所得5800元。耿某行为构成代客理财违反了()
A、《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B、《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八十四条
C、《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九十二条
D、《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A、《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B、《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八十四条
C、《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九十二条
D、《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A、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的月度数据 B、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的月度数据 C、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的月度数据 D、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的月度数据
A、A.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期间 B、B.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期间 C、C.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 D、D.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
A、查询的税款的所属期可能是2011年6月 B、查询的税款的所属期是2011年4月至6月 C、查询的税款的所属期是2011年1月至6月 D、查询的税款的所属期是2011年1月至12月
A、姜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B、姜某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