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制度独特的特征有()。
A、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
B、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二为一
C、建立多种监督体制,贯彻慎刑慎杀原则
D、刑罚逼供合法化、普遍化
A、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
B、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二为一
C、建立多种监督体制,贯彻慎刑慎杀原则
D、刑罚逼供合法化、普遍化
A、我国古代就有关于律师的记载及称谓 B、在封建社会,讼师的作用仅限于为参加诉讼者代写诉状和出谋划策,不能出庭辩护或代理诉讼 C、元明清三个朝代都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适用范围也非常广泛
A、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体现了我国的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A、A.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B.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C.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D.符合《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