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施工索赔费用应按()计算。
A、计价规范相关规定
B、合同约定的金额
C、发包方实际确认的金额
D、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事项和金额
A、计价规范相关规定
B、合同约定的金额
C、发包方实际确认的金额
D、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事项和金额
A、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B、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 C、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D、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A、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B、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 C、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D、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A、承包人按第14.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B、承包人按第14.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C、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D、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A、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包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B、同一工程竣工结算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与其他咨询人员再次核对竣工结算 C、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时,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同类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E、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竣工结算价款且双方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承包人可申请法院将
A、A.8万元。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当时未要求工期索赔,仅进行停工损失索赔,说明施工单位已默认停工不会引起工期延长。因此,实际工期延长20天,应扣罚施工单位10.4万元。此项索赔是否成立?
A、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B、总承包服务费不调整 C、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D、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E、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