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对因迟延交付货物赔偿责任,以所延迟交付的货物应付运费的()为限,但不得超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应付运费总额。
A、1倍
B、1.5倍
C、2.5倍
D、5倍
A、1倍
B、1.5倍
C、2.5倍
D、5倍
A、承运人只有在明确约定交付时间的情况下,才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B、承运人只对迟延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负责 C、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所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的2倍 D、与《汉堡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完全一样
A、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A、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如果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 B、承运人对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数额 C、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和迟延交付同时发生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适用一般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 D、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包括了承运人的单位赔偿责任限制
A、A.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B.承运人自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次日起连续6日内,未收到收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而提交的书面通知的,不负赔偿责任
C.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联合检查的,无需就查明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提交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