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宣告的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 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收益 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损失
A、企业不能够用现金支付到期的债务,或者当企业的债务超过其资产时,应当破产 B、当企业资不抵债,亦无债务展期、和解、重整的可能性时,应当破产 C、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 D、企业债务超过资产,或出现不能清偿和无力支付情形时,依法宣告破产
A、破产无效行为的立法基础是破产宣告无溯及力主义,而破产撤销权的立法基础则是破产宣告有溯及力主义 B、在破产撤销权中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在破产无效行为制度中任何人均可主张行为无效,法院亦可主动认定行为无效 C、破产撤销权指向的行为范围较为宽泛,而破产无效行为范围比较狭窄 D、在破产撤销权制度中,如果权利人在除斥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而在破产无效行为制度中,没有除斥期间或诉讼时效的限制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 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产生的、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损益 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