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具备哪些指征?何种情况下抗生素可联合应用?<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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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B、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C、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D、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重症感染 E、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可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A、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B、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 C、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 D、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E、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
A、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严密监测肾功能情况 B、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 C、使用主要经肾排泄的药物,须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清除途径调整 给药剂量及方法 D、以上说法均不对
A、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B、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C、危重患者在末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不能提前选用抗菌药物 D、应按照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特点选用药物 E、抗菌药物的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