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除应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现有各项监管法规外,其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应高于()
A、前三年平均水平
B、上年同期水平
C、上季度平均水平
D、上月平均水平
A、前三年平均水平
B、上年同期水平
C、上季度平均水平
D、上月平均水平
A、《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材料 B、最近一年涉农贷款增长、主要投向、风险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等情况的报告 C、商业银行出具的将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的书面承诺 D、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A、《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B、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良好的信贷文化 C、最近三年涉农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或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D、上一年度监管评级为2级及以上 E、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A、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B、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C、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D、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