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大会已确定发行对象的,以下()的变化不属于股票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
A、认购价格
B、认购数量
C、发行对象
D、履约保证金
A、认购价格
B、认购数量
C、发行对象
D、履约保证金
A、确定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 B、确定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 C、不确定发行对象应当明确发行对象范围 D、不确定发行对象的无需明确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办法
A、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新增股东人数上限)不超过200人 B、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在册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C、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D、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新增股东人数上限)与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人数之和不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