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贷回避制度。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关系人是指农村信用社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A、主任及其近亲属
B、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C、机关部门经理及其亲属
D、理事长及其亲属
A、主任及其近亲属
B、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C、机关部门经理及其亲属
D、理事长及其亲属
A、信贷从业人员对关系人申请的信贷业务,应主动申请回避 B、信贷从业人员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C、信贷从业人员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D、信贷从业人员不得以优于同类借款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A、A、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 C、C、未回避关系人贷款审批流程 D、D、未经审批擅自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E、E、授意、指使、强令信贷人员违规发放贷款
A、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C、应该将银行的管理人员纳入优质客户的范围,向其发放信用贷款 D、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A、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C、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D、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