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余额的,应付什么处理?()
A、营业外收入
B、营业外支出
C、资本公积
D、其他资本公积
A、营业外收入
B、营业外支出
C、资本公积
D、其他资本公积
A、应将该合同的递延收益余额按合同到期日逐月递延 B、应将该合同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确认为终止合同当期的中间业务收入 C、应将该合同的递延收益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D、应将该合同的递延收益余额转入企业账户
A、应当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B、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 C、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D、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
A、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折旧或摊销时起,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平均计入各期损益 B、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核算 C、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留存收益 D、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成本
A、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B、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的,应当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 C、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D、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A、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B、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C、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D、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A、业主拖延提供施工场地承包商获得补偿款 B、工程师指令增加的工作承包商获得工程款 C、施工期间因当地税费增加承包商获得补偿款 D、施工中遇到图纸中没有标明的地下障碍、依据合同调整单价后增加工程款 E、增加工程量清单部分工作承包商获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