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艺文件 B、工艺流程 C、技术要求 D、技术文件
A、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B、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C、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D、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E、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A、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经整理、编制后的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然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B、交工技术文件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汇集和形成,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确保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资料齐全、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图形规整、签证手续完备 C、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并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如施工承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办理签证确认手续 D、对于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需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现场确认签证的交工技术文件资料,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相关签证方到场。如因签证方原因延误或不能按时到场,则可视为认同并作为放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如实作好隐蔽工程记录,有关签证方仍需在该交工技术文件资料中追补签证 E、交工技术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文字及书写方法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A、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论证和实施 C、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班组和作业人员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分析,改造、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行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E、施工单位经过建设单位的同意可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