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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问答题】

这两件“事实婚姻”应不应该承认?他们的“离婚”纠纷如何处理?为什么?

A、李女、李男是姐弟,王男、王女是兄妹。李女和王男在中学读书时就产生了爱慕之情,李男与王女也互有好感。1989年,经双方父母同意,两家自愿换亲,互不要彩礼。两对儿女,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设酒宴招待了双方亲友。1990年,王男经商致富,染上不良嗜好,酗酒、赌博。李女为此和王男发生争吵,关系日益紧张。1991年,李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男离婚。法院认为李女与王男、李男和王女虽然自愿换亲,但未履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属于“事实婚姻”。王男提出是换亲不能解除关系,否则退亲。现已查明,李女24周岁,王男25周岁,李男22周岁,王女2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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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不管他罹患是什么样疾病,社会都应该去救助他们  B、不管因什么而罹患这种疾病,医务人员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  C、患病是对冒犯鬼神仙灵或犯忌行为惩罚和报应是一种过了时疾病观念  D、患艾滋病事实与道德问题不相干  E、即使卖淫嫖娼等非婚姻性行为是非法或不道德,也应该将这些行为与HIV感染和患病这一事实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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