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因(),被行政复议机关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使用依据错误
B、主要事实不清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A、使用依据错误
B、主要事实不清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A、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不能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B、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C、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D、人民法院可以在行政诉讼中提取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A、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B、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为被告 C、市局委托下级县市区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工商部门为被告 D、市局委托下级县市区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委托的县市区局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