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以下()情形下,不需要公布临时性公告。
A、A.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B、B.公司的股份发生5%及以上份额的增加或减少
C、C.在正常营业外公司或控股公司重要资产发生得失
D、D.公司从海外引入一名新的部门经理
A、A.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B、B.公司的股份发生5%及以上份额的增加或减少
C、C.在正常营业外公司或控股公司重要资产发生得失
D、D.公司从海外引入一名新的部门经理
A、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5%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B、变更出资额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10%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超过10%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股东变更除外 C、保险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上市公司的股东除外 D、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E、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C、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D、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