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
A、甲
B、乙
C、丙
D、丁
A、甲
B、乙
C、丙
D、丁
A、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 B、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C、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D、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E、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然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A、防火墙上应开设门窗洞口,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B、建筑内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面基层 C、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 D、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A、A.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B、B.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C、C.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用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夹角不超过20度,且每级离扶手220mm处的踏步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D、D.居住建筑内,可燃气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A、通风管道穿越不燃烧体楼板处应设防火阀,穿越防火墙处应设防烟防火阀,或在防火墙两侧分别设防火阀。 B、送、回风总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防火阀。 C、风管穿过建筑物变形缝处的两侧,均应设防火阀。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中厨房、浴室、厕所内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如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有困难时,应设防火阀。 D、进入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房间的通风、空调管道上,应设防火阀。
A、A.输送可燃液体的泵,其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宜接至泵的入口管道或其它容器 B、B.泄放可能携带腐蚀性液滴的可燃气体,应经分液罐后接至火炬系统 C、C.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的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它安全泄放系统 D、D.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应尽快直接接至火炬系统
A、应联动关闭输送带察越防火墙处的专用防火闸门 B、应联动关闭中央空调系统 C、应由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启动系统 D、应联动打开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阀 E、应联动打开空调系统穿越防火墙处的防火阀
A、低层建筑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B、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C、高层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等级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D、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