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提问人:网友 发布时间: 【简答题】 何某,男,25岁,系聋哑人,某福利厂职工。到邻居家串门,顺手窃取邻居家放在写字台上的人民币2000元。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决定相对不起诉,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何某后结案。县检察院做法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查看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