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上报开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国保监会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10日
B、30日
C、60日
D、1个月
A、10日
B、30日
C、60日
D、1个月
A、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 B、设立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 C、筹建方案,保险公司章程草案 D、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E、筹备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F、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B、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C、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D、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B、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C、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D、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E、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F、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H、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A、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B、可行性研究报告 C、筹建方案 D、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E、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F、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