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披露日在册股东195人,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191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东()人,该发行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履行核准程序。
A、5
B、6
C、9
D、10
A、5
B、6
C、9
D、10
A、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新增股东人数上限)不超过200人 B、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在册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C、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D、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新增股东人数上限)与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人数之和不超过200人
A、挂牌公司应在董事会召开5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通知 B、挂牌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后2个转让日内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认购公告 C、挂牌公司应在验资后10个转让日内提交备案材料 D、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应当在2个转让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A、通过股票发行进行挂牌公司收购,收购人应当在挂牌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股票发行方案的同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B、通过股票发行进行挂牌公司收购,收购人应当在挂牌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同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C、以协议方式进行挂牌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D、以协议方式进行挂牌公司收购导致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挂牌公司应当在收购完成后2日内披露实际控制人变动的公告
A、股东人数超200人的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 B、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195人,本次股票发行拟新增股东上限为6人,最终实际认购5人 C、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193人,本次股票发行拟新增股东上限为9人,最终实际认购8人 D、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191人,本次股票发行拟新增股东上限为9人
A、挂牌公司实施股票发行,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当对挂牌公司等相关主体和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B、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 C、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办券商和律师应对其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原因、相关情形是否已充分规范披露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D、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对该情况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