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A、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出具一年质量保证书的
B、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C、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
D、施工单位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A、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出具一年质量保证书的
B、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C、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
D、施工单位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A、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B、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C、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D、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D、不依法履行现场监督的行为 E、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D、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D、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