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办理移民转移,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A、A.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B、B.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C、C.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D、D.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A、A.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B、B.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C、C.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D、D.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A、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 B、取消移民财产转移分次汇出的要求。申请人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核准手续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C、取消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的要求 D、取消对有关财产权利文件(如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或租赁合同或协议、财产转让协议或合同、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等)进行公证的要求
A、等值1万美元(不含1万美元)以下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银行办理 B、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银行办理 C、等值1万美元(不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真实性审核后,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 D、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真实性审核后,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
A、A.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服务贸易开展情况、拟开户银行、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的存放境外资金规模等) B、B.存放境外的内部管理制度 C、C.境内企业集团存放境外且实行集中收付的,还需提交存放境外境内成员企业名单以及境内成员企业同意集中收付的协议 D、D.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