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退回违规所得,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B、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办学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的收费补课活动的,租借方的行为不属于有偿家教之列,不予处理。 C、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 D、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A、首次,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 B、取消年终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 C、再次,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待岗处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D、开除公职
A、当年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工作。 B、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C、不得在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担任评委。 D、不得参加各级举办的论文、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的评比
A、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里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B、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得报酬的; C、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D、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A、A.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B、B.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C、C.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D、D.失职、渎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或从事有偿家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