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防止油污的图纸和资料的审查应包括()
A、防止油污装置的布置,并审查排油控制系统和油水分离及滤油设备的图纸和资料。
B、泵系、管系和排放装置(含标准排放接头)布置的图纸和资料。
C、油水舱(柜)和污油舱(柜)及其管系布置的图纸和资料。
D、防止油污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图纸和资料。
A、防止油污装置的布置,并审查排油控制系统和油水分离及滤油设备的图纸和资料。
B、泵系、管系和排放装置(含标准排放接头)布置的图纸和资料。
C、油水舱(柜)和污油舱(柜)及其管系布置的图纸和资料。
D、防止油污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的图纸和资料。
A、核查船舶在防止油污方面已按认可的图纸进行建造。 B、油水分离设备进行外部检查,如发现明显的缺陷,应进行必要的拆检。 C、检查油水分离设备的安装情况,并在营运前作效用试验和取样检查,排放水的含油量不应超过15ppm。 D、确认标准排放接头符合规定。
A、已批准的图纸资料,如有船舶结构强度和设备性能的修改或补充,申请单位应将修改或补充部分重新提交审查。 B、船厂可按批准的图纸制定施工图纸,并提供1份给现场验船师使用。 C、当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规范及其修改通报的生效影响到批准的图纸资料的有效性,而船舶在此生效日期之后开工建造时,即使是批量生产的船舶,业经批准的图纸资料也应按现行规则、规范进行修改并送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D、建造船舶所采用的重要工艺文件和技术条件,如船体制造工艺、主机及轴系安装工艺(有轴系校中计算书除外)、倾斜试验大纲、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无损检测计划等应提交验船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