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A、A.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B、B.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C、C.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D、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E.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
A、A.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B、B.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C、C.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D、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E.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
A、省、市安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申请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查 B、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一般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有关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 C、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集中审查的方式 D、建设项目所在地安监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各阶段的审查工作 E、承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可不必参加或协助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相应阶段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