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日公告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A、10
B、15
C、20
D、30
A、10
B、15
C、20
D、30
A、A.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的披露义务 B、B.代表基金份额5%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C、C.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D、D.基金份额持有人召开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后,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的义务
A、A.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B、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C.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D、D.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A、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指定的人主持 B、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C、监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仍由董事长主持 D、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A、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议案人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的股东,有权提案 C、在某上市公司审议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方案时,其10%股东在会议现场建议修改原定方案,经召集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可就修改后方案表决 D、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发出通知公告后,董事会应1/2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可以在召开前10日内增加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