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新建一个火电厂。建造的火电厂由3个单项工程组成,包括建造发电车间、冷却塔以及安装发电设备。2016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乙公司承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发电车间的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建造冷却塔的工程价款为600万元,安装发电设备需支付安装费用100万元。建造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B、(1)2016年2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10%备料款160万元,其中发电车间100万元,冷却塔60万元。 C、(2)2016年8月2日,建造发电车间和冷却塔的工程进度达到50%,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888万元(含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其中发电车间555万元(含税),冷却塔333万元(含税)。甲公司抵扣了预付备料款后,将余款用银行存款付讫。 D、(3)2016年10月8日,甲公司购入需安装的发电设备,价款总计7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9万元,上述款项均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E、(4)2017年3月10日,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888万元(含税),其中,发电车间555万元(含税),冷却塔333万元(含税)。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期限为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F、(5)2017年4月1日,甲公司将发电设备运抵现场,交乙公司安装。 H、(6)2017年5月10日,发电设备安装完毕,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设备安装价款结算111万元(含税),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I、(7)2017年5月,工程项目发生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公证费、监理费共计58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 J、进行负荷联合试车领用本公司材料2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试车费用10万元,试车期间取得发电收入40万元,已存入银行。 K、(8)2017年6月1日,完成试车,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A、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厂,燃气发电厂,余热发电厂 B、中低压发电厂,高压发电厂,超高压发电厂,亚临界压力发电厂,超临界压力发电厂 C、凝汽式汽轮发电厂、燃气机发电厂、内燃机发电厂和蒸汽-燃气轮机发电厂 D、凝汽式发电厂和热电厂 E、小容量发电厂,中容量发电厂,大中容量发电厂,大容量发电厂
A、A.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厂,燃气发电厂,余热发电厂 B、B.中低压发电厂,高压发电厂,超高压发电厂,亚临界压力发电厂,超临界压力发电厂 C、C.凝汽式汽轮发电厂、燃气机发电厂、内燃机发电厂和蒸汽-燃气轮机发电厂 D、D.凝汽式发电厂和热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