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适用法律错误,可以对此案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发动再审的主体有()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法院
E、最高人民法院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级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法院
E、最高人民法院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为参照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一般规范性文件 D、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A、凡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将案件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20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D、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