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A、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B、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C、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D、未按照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A、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B、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C、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D、未按照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A、A.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B、B.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C、C.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D、D.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A、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B、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C、使用伪造的保险标志 D、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