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分立为A、B、C三个公司,并在分立决议中决定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债权人甲50万元,现甲要求偿还,该债务的处理方式为()。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A、A.甲公司分立出乙,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 B、B.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公司不是乙公司的股东 C、C.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 D、D.甲公司分立出乙公司,甲、乙公司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A、拟合并的公司至少有一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商务部审批 B、在投资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公司之间不得合并、公司不得分立 C、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或者公司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原公司注册资本额之和 D、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公司注册资本额
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公告 D、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A、自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规定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B、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规定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C、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规定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D、自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规定的可按本规定执行
A、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B、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C、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D、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