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法人机构拟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有()。<br /> 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br /> Ⅱ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能力的核查意见<br /> Ⅲ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br /> Ⅳ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A、Ⅰ、Ⅱ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A、Ⅰ、Ⅱ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A、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20%的股份,甲公司未因此次收购成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需就此次股份收购事宜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B、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30%的股份,则应当以要约方式进行 C、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30%以上的股份,则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D、如果甲公司拟协议收购乙公司20%以上的股份,则超过2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A、境外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股东合法持有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作为支付手段 B、境外公司现任总经理于2014年3月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境外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C、境外公司在柜台交易市场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可通过增发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D、境外公司以某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该股权质押解除工作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