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处于相同的合同地位,但二者并不完全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B、 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C、 工程款的支付幵支项目不同
D、 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E、 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的范围不同
A、 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B、 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C、 工程款的支付幵支项目不同
D、 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E、 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的范围不同
A、业主可将指定分包商的违约行为视为承包商的违约 B、应由选定指定分包商的工程师和指定分包商共同承担责任 C、应由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共同承担责任 D、应由指定分包商直接对业主承担责任
A、业主可以指定分包商 B、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在指定的一些分包商中选择分包商 C、指定的分包商和总承包商都有较好的关系 D、在总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对指定分包商的工程付款必须由总承包商支付,以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A、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B、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分包给分包商 C、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商,并由总包方与指定分包商签订的合同 D、发包人将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给承包商 E、承包人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